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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发布2021年度农业农村领域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和评估结果的通知

点击数:1252     发布时间:2022-02-21 17:15:37   更新时间:2022-02-21 17:15:37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省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农村领域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及评估工作的通知》(陕科农函〔2021262号)要求,经各设区市推荐、专家论证和现场考察,省科技厅研究决定在全省认定5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2家省级星创天地、8家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5个科技示范镇和5个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经平台自评估、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评估结果为优秀的2个、合格6个;省级星创天地评估为优秀的8家、合格36家,取消资格5家。

2021年度未按要求参加评估的平台下年度再次纳入评估范围,如因自身原因继续未参与或参与评估且评为不合格的,取消建设资格;评估为不合格的平台,整改满一年后再次纳入评估范围,如再次评估不合格,直接取消建设资格。省科技厅将视各设区市本年度取消建设资格平台的数量核定下年度申报指标,请各设区市高度重视。

请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加强对省级各类创新平台的指导和支持,促进科技资源向平台聚集,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领域科技服务体系,积极营造科技创新创业氛围,充分发挥科技在创新驱动发展和乡村振兴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附件:1. 2021年度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认定名单

2. 2021年度省级星创天地认定名单

3. 2021年度省级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认定名单

4. 2021年度省级科技示范镇认定名单

5. 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认定名单

6. 2021年度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评估结果

7. 2021年度省级星创天地评估结果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