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业务概述
点击数:3795 发布时间:2021-03-17
科技成果评价是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2〕38号)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依据《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技术规范》(标准编号:GB/T32225-2015)和《科技成果评估规范》(GB/T44731—2024)两项国家推荐性标准规范,按照委托方的要求,由第三方评价机构聘请同行专家,遵循依法依规、独立评价、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被评价科技成果进行审查与辨别,对其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成熟度和应用前景与应用效益等进行评价,并做出相应结论。
按照我国现阶段科技创新服务相关管理规定,经我单位评价后出具的成果评价报告可用作科技成果登记,是科技奖励评审的重要佐证,也是科研项目立项、科研项目验收、技术合作、成果转让交易以及企业投融资等活动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