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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点击数:1239     发布时间:2022-07-12 09:15:16   更新时间:2022-07-12 09:16:08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大力提升县域科技创新支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宣贯解读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支持政策和培育重点,加快推进秦创原创新平台农业板块建设,助力全面乡村振兴,陕西省科学技术厅拟于2022714日在杨凌示范区举办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主办单位: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秦创原(杨凌)农业创新促进中心

杨凌示范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协办单位:陕西广播电视台乡村振兴工作室

二、参训人员

各市科技局分管领导或农业农村科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1人。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2714-715日,会期2天(713日下午1500开始报到,716日上午离会)。

(二)培训地点

杨凌维也纳酒店(杨凌高铁南站东侧)

四、培训内容

1.科技创新与农业提质增效

2.对县域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发展的探讨

3.省级农业农村领域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申报流程及支持政策的辅导解读

4.“陕西省农业科技资源服务系统”和“科技特派员服务与管理系统”应用操作培训

5.现场观摩。赴宝鸡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杨凌智慧农业园区宝鸡千阳苹果试验示范站、杨陵区新集村等地现场观摩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情况。

五、其他事项

1.县区参会人员由各市科技局负责通知,请各市科技局安排1名同志专门负责联络,汇总各县区参会人员信息,与培训主办方做好联系对接工作。

2.参会回执由市科技局统一报送,请于2022712日下午18时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表统一发送至376137515@qq.com

3.培训期间食宿等费用由培训班负责,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4.请参训学员携带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身份证按时报到,并按属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请杨凌示范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和陕西广播电视台乡村振兴工作室做好培训班的宣传报道工作。

6.所有参训学员须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并在14天内,未被诊断或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未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发热患者等接触;没有出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咳嗽、胸闷等与新冠肺炎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未到过近期被确定为疫情中、高风险的地区;未接触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近21天内未接触过境外回国人员。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科学技术厅:郑永岗  029-87294249

培训承办单位:徐老师  17782961870

              谢老师  029-87036420

              刘老师  029-88895278

 

附件:1.参会人员报名表

2.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711